国产 歼-12 轻型战斗机在我国的空军航空博物馆公开露面之后,引起中外人士的广泛关注,这不仅是因为她解开了海外曾盛传一时的“歼-12 之谜”,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在我国航空工业史上具有特殊地位。
台湾一家技术刊物对 歼-12 的历史意义曾作过如下评价:“歼-12 战斗机是中国大陆空军摆脱苏联制式飞机系列设计格局以后,第一代从机体设计到部件制造完全有中国人自行完成的轻型喷气战斗机。尽管半路夭折,但是却为中国大陆实施全面独立自主地开发其战斗机装备的研制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因此,这是中国大陆航空工业发展史上的一块重要里程碑”。 歼-12 飞机在国内也曾是一个另人迷惑的角色。声誉不低,但终未被列入装备。距离 歼-12 首次试飞 30 年之后的今天,也许可能对它进行更为客观的剖析和评价。
歼-12 战斗机的研制计划是 1969 年初提出的。当时,世界上经历越南和中东几场局部战争之后,有关军界人士开始认识到:设计战斗机不能单纯地追求飞行速度快,还要赋予战斗机以良好的机动飞行能力。美国生产的飞行速度为音速两倍的 F-105 和 F-4 等设备精良的战斗机,有时却在亚音速的 米格-17 飞机面前束手无策。先进的超音速战斗机被速度低于它的对手击落的战例时有发生。我国空军的飞行员就曾经在 1967 年 4 月 24 日,驾驶高亚音速的 歼-5 飞机击落了 1 架侵入我广西板兴地区的美国 F-4B 超音速战斗机。
所谓飞机的机动飞行性能,主要指的是它的加速爬升和盘旋性能。其中前两项指标是和高速飞行的设计要求相一致的,而最后一项指标确是与高速飞行的设计要求相互矛盾的。飞行速度越大,盘旋半径就越大,盘旋一周所需的飞行时间就越长。局部战斗中的空战实践证明:即使在广泛使用空对空导弹的情况下,战斗机在近距离时利用机炮进行格斗仍不可避免。格斗中,战斗机常被迫以尽可能小的转弯半径或尽可能快的转弯速率,绕到敌手后方,占据有利的射击位置。这时,速度较低或机体重量较轻的飞机反而处于优势。
参加过越南空战的美国飞行员,强烈地呼吁有关部门要设计出“战斗机飞行员的战斗机”。也就是说,要加强战斗机的格斗能力。从实质上看,就是要求改善高速飞机的低速性能。
世界有关国家的飞机设计部门是如何解决空战提出的这一复杂命题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