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R☆ 发表于 2013-5-15 22:38
以后都不给买,可以理解.但原来那些也不给留就真是不可理喻了.是不是你也可以要求她不能买包包,买衣服和裙子 ...
同感!所謂愛屋及烏。要是彼此的愛好和空間都不尊重不理解不包容,何來婚姻何來愛?婚姻共處是兩個人不同世界中找到了相對一輩子的交集而已,交集以外的東西就得視情況而變,而不能強求!再說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只要不是沖犯原則性問題或者是觸及底線一類的不可原諒的事情(比如婚外情之類的),不但不能壓制反而一定程度上應該支持!況且任何事只能律己不可律人,只要你不能要求自己放棄自己的愛好興趣的話,也沒權利要求別人放棄或者改變他(她)的習慣!
話多帶偏激,要是有任何冒犯,請LZ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