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圈子内的一些故事。
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和一些道听途说的故事,非事实的全部。
开始之前先讲一个大家熟悉的故事:
犹太人在一个地方开了一个加油站,生意特别好,然后第二犹太人来了在附近开了一个餐厅,第三个犹太人就开了一个超市,这片就很繁华了。
中国人开了一个加油站生意特别好,第二个中国人肯定在附近开第二个加油站,第三个在对面、第四个在隔壁……恶性竞争大家都没得玩。
引申到TF圈子:
孩之宝创立了TF这个招牌,与TAKARA TOMY合作设计玩具,一起发展TF市场,这里暂且把俩作为TF权威官方看作一个主体,简称“官方”。然后这个官方TF品牌与众多各类型商家合作推出各类产品,百事可乐、NIKE、麦当劳、世嘉/SONY、安逸猿、迪士尼、暴力熊、某帽等等,至到真人电影推出的各类型汽车品牌和MP系列的真车授权。
这是一个国际玩具公司的策略,旗下产品与其他知名品牌合作推广市场从而达到共赢互利。除此外,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如杂志、展会也向各个团体或个人发出授权许可。如熟知的千值练、ART STORM、Jizaitoys。可见“孩记多美”这个官方走的是上述故事中犹太人做生意的模式。
那么,除了上述合作和授权的方式外,其他涉猎到TF领域的各类玩具,这个“官方”态度又是如何呢?先说说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侵权官司,我非专业人士,所以仅能做的是从百度输入“孩之宝 侵权 官司”,感兴趣的可以一道印证一下。返回的结果屈指可数。“Nerf和Super Soaker两个品牌的玩具产品的侵权行为。”“华硕新款笔记本产品被孩之宝指控侵权”“培乐多维权案”“孩之宝对Beyblade陀螺产品的版权和商标侵权”“游戏《龙与地下城》的版权争夺”。
除了华硕与TF有些少沾边外,其他基本和TF无关。可见真正要给这个官方告上法庭还不是容易事。那么我们常作为圈内谈资的某某方被告又是怎回事呢?难道这些不能登大雅之堂而被度娘赤裸裸的无视么?
这里要介绍一下“律师函”这咚咚,因为我也不懂,就照搬百度了——“律师函,亦称律师信,是一种专业律师文书,一般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引自“http://www.lawbang.com/index.php/topics-list-baikeview-id-27239.shtml”
简单概述就是发律师函并非要起诉,也不是为证明谁对谁错。更与告倒某某扯不上关系。对于我们熟知的圈内事件,TF官方的律师函更倾向于“五、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对有的不良企业或人员的诋毁企业商誉、造谣中伤有关人员等不法行为,可以用制发律师函的方式告诫其停止违法侵权行为。”
到这里,就不得不说某第三方被官方“告”倒闭的故事了。这个三方这里简称“I方”吧,“I方”最早出现于2009年,见我的帖子“http://bbs.78d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421”。至2015年8月,I方被传闻倒闭。然而真实情况是怎样呢,其实我也不清楚。知道的是,TF官方根本没有起诉、告过这个I方,甚至说没有对现知的其他第三方采取过任何的法律手段。理由很简单,很多这些三方根本没有法律主体,连公司都算不上,咋告?
或许官方有自己的考虑,回到犹太人的故事了,既然官方有版权,但对品牌延续、扩展的方向独力难支,而且TF市场也随着各类新兴玩意如电子产品流行面临逐渐萎缩,难得有人帮忙要喝宣传,再说一个产品系列要是被市场淘汰了版权算个屁事啊。(百变雄师的谁愿意去侵权啊)难道官方对三方这些明目张胆的行为就这么不屑么?也不是,但采用的手段就是律师函,但连地址都没有的厂家,律师函发谁啊?就算有个地址的,估计信函早被门卫大叔给扔了。而且告厂家没啥好处啊,说不定哪天还需要求着找这些厂去代工呢。要搞也找些比较好欺负的地方去捣就是了。各类与TF官方没直接利益的又为三方摇旗呐喊的网站、论坛就成为这种角色。如果有留意相关消息,发律师函给网站也成官方的家常便饭了,国外的BBTS、tfsource、Robotkingdom,国内的某B论坛,还有亚马逊、淘宝,日本的Red Mercury。这样既不打击三方的积极作用,也能起到宣示权威震慑模仿者。实实在在的讨好又不吃力。
返回到前提故事的下半段。就是中国TF圈子内的事,无非就是,你方出一个大力神,哇靠赚翻了,于是一堆方都出大力神,你的贵?我的更贵。于是各种像我这样闲着的,互相托、踩、撕、捧,就成了TF界的核心灵魂。
番外故事:I方和某B论坛的故事,也很简单,原先是合作关系的,然而I方第一款商品被骂了,某B认为影响自己的形象,要求对己更有利的合作条件,被I方否定,于是撕了,刚好官方法务部对各网络宣传站点发去几个有关三方产品的制止侵权行为声明的律师函,碰巧其中之一有一款I方的产品,于是就……(声明中所包括的其他三方产品就被忽略掉了)。这里也顺带说说I方的事实,2010年推出第一个产品,2012年在某B论坛收到律师函后仅在此论坛被封杀后,至今还存在了4年,期间参加各类TF国际展会发布旗下产品,先后推出了改模、原创、重涂各种产品超过50款。要是某B论坛及其推手能力再强些,I方不应该能多活这么几年了。。。
本文仅仅从多年接触的TF故事中选取部分分享一下,不对侵权、KO、仿冒、作假等现状做辩解。当然,我们更倾向于传播我们认为有价值的更曲折传奇的更负面更争议的消息,日后会有更多更赏心悦目的符合我们价值观的故事在我们圈子内流传。
于是,我来洗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