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管理人员在对帖子或会员进行移动、删除或扣分的操作时,必须填写操作理由并知会对方,同一事件做过一次处罚
之后,其他管理人员不可叠加处罚。
没有任何操作理由,就扣我分,移动帖子,我犯了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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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修改中₍₍ (ง ˙ω˙)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