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opojing 于 2011-9-7 12:00 编辑
由于之前写的那篇《幻影前身的法国之行》文中有一张奇怪铭文的图片,引发我又四处收集资料,再来谈谈g1铭文的那点事儿。纵观前人在各大论坛发过相关文献,但大都是产地、版本的解释,因此本文着重从另一个角度贯穿铭文印刷的演变,以个人的部分观点进行阐述,和大家一起全面深入地探讨g1铭文的那点事儿。在下不才,家中玩具有限,欢迎有更多g1时期独特的铭文特写图片的兄弟一起参与。另因本人信息量有限,文中具有争议性的问题不免依旧存在主观判断和猜测,如有兄弟可以提供图片和文献纠正其文中错误,定万分感谢,让我们共同探讨,完善此文。
首先当以此铭文作为开端,做为g1那么必然要说说微星和diaclone。
下图为微星版的蓝色大黄蜂和聚光镜,可以看到铭文的印刷是在一个圆形的区域,里面是极为简单的铭文:开发创作、制造发行商:TAKARA,产地:日本。没有大家常见的圈C、创作.著作物、年代等信息。另一种铭文则是直接印在了主体上。(大概主体没有足够大的位置印上那么一个圆圈。)这应该是g1前身系列最早的铭文了,随着本文的深入铭文的演变将变得异常丰富多彩。

铭文呈现的信息是:PAT.P
TAKARA
japan。
第一行的PAT。P是我们常见的:创作.著作物的位置,那么PAT。P是什么?
[PAT.P]日语是:「パテント・ペンディング」转换成英语是:Patent Pending,也就是“专利申请中”的意思。这样大家就豁然开朗了,这个铭文自上而下每行的的含义就是:此玩具专利:正在申请中;制作、发行商:TAKARA公司;产地:日本。注意此铭文依旧没有年代,因为专利还未通过审批。但是玩具的销售和专利申请是不矛盾的,也就是说东西先卖着,等专利下来后再生产的玩具略微改动一下模具的铭文即可。于是出现了下图:
这也是个无法提供圆圈印刷面积的主体,干脆直接印上,但与之不同的是,这版已经通过了专利申请,所以在原有的基础上在TAKARA标志左上角多了一个“
”。(圈C是copy rights 的缩写,意指版权,用来标明版权。)那么只要标有
的铭文想必就是注册了相应的版权,如:产品开发权或生产销售权。 但是只加个
好像信息不完整,这可已经是专利产品了,得加大信息量,改动后见下图:
此图是典型的相对完整的单铭文:第一行:日方专利标识:(创作。著作物)第二行:国际版权标识:
为TAKARA公司所有.第三行:1980年(开发创作)1984年(生产),专利通过后这回年代的标识有了。第四行:玩具生产地:台湾。相对于部分diaclone系列模具的圆圈铭文区域,微星系列就显得大气和灵活的多,请看专利注册后83年生产的微星声波的铭文:

除了1974年开发制造(比我还大两岁,这是我最钦佩的地方,要知道那个年代我小时候能见到的只是数量有限的那么几款铁皮玩具,日本的玩具机器人设计绝对是全球的典范),1983年生产销售的信息外,铭文在t社后面增加了CO.LTD的信息。看来公司改制了,哈。这是国际化的开始。Co.Ltd.是Limited company的缩写,叫做有限责任公司上图中铭文的位置与diaclone的一部分产品一样没有圆圈的设计,使得信息可以印刷的更舒展,并且可以更随意地在主体任何位置进行印刷,增加了灵活性,否则就得有足够大的空间把那个圆圈放下。为日后和孩之宝合作双铭文奠定了基础。老美合作后可不想和你一起挤进这本来就不大的圆圈里。果然T社似乎也考虑到了这一点,针对部分diaclnoe产品要跳出禁锢,注备大展鸿图,想加上CO.LTD信息的话你那部分小圈圈的diaclone放不下了吧,可是原来的那个圆圈怎么办呢?哈!节约成本尽量将模具进行小改动,放不下我填平它,见下图:

这下CO.LTD终于有地方放了。但是字体不够大气不说,周围还有个圈,跟被判了死刑似的,不行,再改:

这样排版舒服多了,孰不知填圈料用多了,变成了“井盖”。T社:“我恨死这个圈了,改来改去成本没省,反倒高了”。看来还得用老办法,盛不下就把字体再缩小一下,看!这回可以了吧,有限公司、孩之宝一个也不少。见下图:

被孩之宝买下发行版权后,这个怨念的“铭文圈”引起了美方重视,孩之宝:“老T,你这圈地方也太小了,太不那拿孩之宝当回事了,还得修改啊?!这么搞可合作不下去”。
T社:“没问题,您是大客户,我这就想办法”。见下图:
T社为了满足孩之宝的的要求,将铭文移到了“圈外”。上图美版日产的标准铭文就应运而生了。上半部分是:发行版权:孩之宝,产品开发创作于1980年,1984年发行。下半部分是开发创作版权TAKARA有限责任公司,产地日本,1980年开发,1984年生产。右上方就是那个怨念的圆圈以示纪念。因为版权的原因两个企业产品开发和生产销售的年代需要统一,因此就出现了下图的铭文:

为了达到年份的统一,可以看到上图TAKARA右边的’74被涂掉了(ok照相机是T社1974年开发的微星系列),而后形成了统一年份的双铭文。
其他双铭文产品的对比,上图为Diaclone下图为g1:
有的模具改动比较大,不仅修改了铭文,而且铭文文周围也进行了美化处理:


从上图可以看出,日版的铭文篇幅很大非常醒目。孩之宝:“不公平啊,我占两行,你占三行,字号还那么大,光看你了,这可不行,我两行,你也只能两行”:

如上图,自1985年以后,双铭文就基本变成了常见的铭文,完整信息应该是:孩之宝INC发行,翻版必究,TAKARA有限责任公司创作,韩国制造。日方也没有了日文的繁体字:创作。著作物,其实创作。著作物和圈C是一回事,前者是日本版权的标志,后者是国际通用的标志,因此前者被省去也是情理之中。孩之宝名称后面多了.INC(INC在后面阐述),下方也起了变化,写上了all rights reserved,意思是:版权所有,不得翻印,而且特意把HASBRO字体加粗。这款产品显然是孩之宝欧洲子公司生产的,马屁拍到家了,同时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前文提到日方的汉字:创作。著作物等同于“圈C”,那你这个all rights reserved不也等同于“圈C”么?日方不加汉字了,你又整个英文占一行,非得比日方内容多,真觉得有点孩子气,要不叫孩之宝呢。这个铭文年代只有一个说明开发制作与生产发行是同一年。
G1后期原模具重涂的日版中,也在铭文处做了改动,将繁体字抹去,日方做的还是比较规矩的:
接下来就是大家最熟悉的南海版了,南海是HASBRO授权、铭牌因只有美版授权,故将TAKARA的铭文抹去,留下一小块,有的涂的薄,还能隐约辨别出TAKARA的字样.如美版G1玩具的铭牌上只有TAKARA的标志,那么南海版玩具的铭牌就是一块白板,没有任何文字。见下图:

还有一种将孩之宝铭文直接印在抹去的日方信息的上面,见下图下半部分南海狂飙的铭文:

当然后期南海版也出现了双铭文的情况如头领战士系列,只不过产地被抹去了。与南海版相呼应的还有白云山版,是当年TAKARA授权广东白云山一家玩具厂生产的胜利斗争系列玩具,只在中国内地销售,说明书和包装均已翻译成汉字。例如白云山版的路上王和飞遥翼。由于白云山版孩之宝未授权,与TAKARA的授权信息又不太明确存在争议,加之胜利之斗争系列又没有美版玩具,因此很多圈内的外国人不承认白云山版,只承认日版,甚至白云山版的g1被视为早期的KO产品。当然,铭文只有takara信息。见下图:

接下来还有这样的铭文:与前面看到的传统的双铭文不一样的地方是Hasbro后面多了个.INC,表明是孩之宝旗下的(欧洲)分公司进行的玩具代理与销售。见下图:

Inc是Incorporation的缩写,结合, 合并, 形成法人组织, 组成公司(或社团)。早期发往欧洲的Diaclone产品铭文把产地JAPAN涂掉了,改成了made in France因为法国有了生产线,在幻影那篇文章中提到过,见下图:
到了g1末期,美版g1玩具最后一个系列“Action Master”:由于Takara负责玩具设计,所以美版玩具铭文印有Takara字眼。产地是澳门。孩之宝的铭文在另一条腿上。见下图:

另外老威的产地很特别是泰国。

90年美版g1玩具告一段落,同年日发行地带系列包括三名独创角色,独创角色的铭文就只有TAKARA,并且只在日本国内发售,见下图:

单铭文,其中TAKARA没有了CO.LTD的标识。91年takara在g1最后一个玩具系列合体大作中战引进的欧版Turbo master,再次以双铭文出现,就此铭文看,玩具的设计方应该还是TAKARA公司,而销售发行方是孩之宝(欧洲或其他子公司)。玩具在中国生产制造。

G1元年的不同类型的铭文基本就找到了这些,最后看一下后期发行的复刻版玩具铭文:

上图是TAKARA于2002年出品的TFC复刻系列,也是俗称的DW系列,以红蜘蛛为例,整体有较大改动,主体的颜色、配件、包装都与以往的g1和复刻区别很大,因此铭文显示的年代只有2002,以说明产品从新开发和制造发行的年代。由于是日方出品,因此大家可以看到此铭文,久违的汉字“创作。著作物”又回来啦,怀旧。但奇怪的是cs的美复红蜘蛛也是这个铭文,莫非孩之宝不在乎“创作。著作物”的事了?
文章至此,让我们从头顺一下出现过的铭文排版:
1、TAKARA
Japan
2、PAT。P
TAKARA
Japan
3、
TAKARA Japan
4、创作。著作物
TAKARA
1980 1982
Japan
5、创作。著作物
TAKARA
CO.LTD
74 83
Japan
6、
HASBRO 1983
TAKARA
CO.LTD 1983
Taiwan
7、
HASBRO 1980 1984
创作。著作物
TAKARA
CO.LTD
Japan
1980 1984
8、
1986 HASBRO.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AKARA
CO.LTD 1986 Made in Korea
9、
1986 HASBRO
10、
HASBRO 1986
11、
TAKARA 1990 MACAU
12、
HASBRO 2002 创作。著作物
TAKARA CO.LTD 2002 CHINA
除去年代和生产地之外这些铭文都各有各的特点,另外如果你在自己的g1玩具上确实没有找到铭文,做工又和g1几乎一模一样,那么很有可能你的那个是台d的,因为至少我手上的合体大作战浑天豹和勃朗宁就是如此。当然,不会是KO或KT,这点请放心,因为人家也是有铭文地。最后,希望对此感兴趣的兄弟们能提供更多奇怪的铭文,共同探讨。
“ 圈C”
G1残联 2010 2011
“圈C”
G1 残联主席 2010 2011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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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还没结束,对g1“外援”铭文感兴趣的兄弟接着往下看:
下图是高级昆虫毒液的铭文信息,除了万代就是ART MIC:

ART MIC和ASHI是万代公司旗下动画制作公司。TAKATOKU是ashi的赞助商。高级昆虫、路霸、飞旋、天火都是takatoku的。takatoku公司倒闭版权被万代bandai收购。孩之宝买下玩具设计使用权后,将其引进g1行列,也是重新包装,主体铭文没做改动。但动画中只选择了天火这款玩具,又因没有天火形象版权,所以在动画中人物造型作了改动。下图路霸的铭文可以看到原始的ASHI和万代的信息:

震荡波玩具的原形原本是toyco公司的太空枪astro magnum。孩之宝直接引进,以至于没有在模具上进行修改,因此铭文可以看到只有toyco的商标。

大力金刚与山猫号原形是toybox公司的产品,但在山猫号原形产品还在开发阶段时toybox公司就倒闭了,设计案同大力金刚的设计使用版一同卖给了孩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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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附上一些附加信息作为本文的终结:
万代公司简介(bandai)
全日本最大的综合性娱乐公司之一,主要涉及娱乐、网络、动漫产品及其周边等。其生产的各种科幻、动漫模型的数量之多,品种之全是世界第一的。而最著名的则非GUNDAM高达系列莫属。公司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于全球八个主要地区国家设有27家子公司。除玩具及儿童娱乐外,万代遍及全球的商品触角尚包涵游戏软件、多媒体、音乐、电影长片、自动贩卖机、游戏卡、糖果以及授权服装等。
著作权及版权相关知识: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消灭,而属公共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内,即使未获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亦可利用。凡此规定揭在平衡著作人与社会对作品近用之利益。
著作权曾被称为版权,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仍然将两者等同。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版权一词已渐渐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关之权利内容。19世纪后半叶,日本融合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中的作者权,以及英美法系中的版权,制定了日本著作权法,采用了“著作权”的称呼。
受著作权保护的许多创作性作品,需要进行大量发行、传播和投资,才能得到推广(例如:出版物、音乐作品和电影)。因此著作权人常常将其对作品享有的权利,授权给最有能力推销作品的个人或公司,以获得报酬。